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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泰国,公司一旦在商发厅注册成立,就必须依法建账并提交年度报表,不论是否盈利,都要向税务局申报法人所得税(PND50),即使没有收入也要“零申报”。如果公司营业额超过180万泰铢,就必须在30天内申请VAT登记(表格PP20),从那以后每月都要申报增值税(PP30),哪怕没有业务也要报零。如果既不做账也不报税,税务局会按天计罚并加收利息,商发厅也可能吊销公司执照,更严重的是董事和股东会被列入黑名单,影响签证延期、工作证申请甚至日后再开公司。因此,不论公司规模大小,账务和税务申报都是硬性义务,不能抱有侥幸心理。
在泰国,公司一旦注册成立,就必须每年进行一次“年审”(Annual Audit),这是法律硬性要求,与中国不同。哪怕公司没有收入、没有开票,也必须请持牌会计师出具年度审计财务报表,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商发厅和税务局。除了审计财报,公司还必须申报年度法人所得税(PND50)。如果遗漏或拖延,企业将面临高额罚款和利息,严重时公司可能被强制注销,董事和股东还会被列入黑名单,影响签证延期、贷款及再次开公司。换句话说,泰国公司的“年审”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,而是与公司存续和老板信誉紧密相关的法律义务。
FBL,全称 Foreign Business License(外商经营许可证),是泰国商务发展厅(DBD)针对外资控股公司在特定行业经营活动的许可文件。按照《外国人经营法》(Foreign Business Act),如果一家公司的外国人持股比例超过49%,就被视为外资控股公司,而当这类公司要进入受限行业时,例如批发零售、服务业、工程承包、会计咨询等,就必须事先申请FBL。申请时,公司需要准备完整的商业计划、资金证明、股东结构、泰籍员工雇佣计划等材料,并提交给商务部下属的审查委员会,由其评估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泰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。由于FBL申请过程严格,审批周期可能需要数月,而且并非所有申请都能获批,所以很多外资公司在设立之初就要提前规划股权和业务结构。若公司在未取得FBL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受限行业,将被视为违法,轻则处以罚款,重则吊销公司执照,董事和股东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泰国的《外国人经营法》(Foreign Business Act, FBA)明确列出了外资在泰国的经营限制,分为三大附录:完全禁止、限制性行业、允许但需批准。附录一(List 1)规定了外国人完全禁止从事的行业,例如新闻传媒、土地买卖、佛像及古董交易等,这是红线,外资无论持股多少都不能进入。附录二(List 2)涉及国家安全、文化和自然资源等领域,比如国内运输、农业、传统工艺等,外国人要想进入,必须得到内阁批准,并且通常需要有泰国人合资。附录三(List 3)是最常见的范围,主要是泰国人还需要特别保护的行业,例如贸易、服务业、承包工程、会计、法律顾问等,如果是外资控股公司(外国人持股超过49%),就必须申请 FBL(Foreign Business License,外资经营许可证) 才能合法经营。简单来说:附录一=完全禁止,附录二=需内阁批准,附录三=常见业务但要办FBL。了解这三大附录,才能判断一家外资公司在泰国是否合法经营。
在泰国,婚前协议(Prenuptial Agreement)受《泰国民商法典》的规范。协议必须在结婚登记前由双方当事人书面订立,并在结婚登记时一并提交给户籍登记官登记,方能产生法律效力。如果只是私下签订而未登记,该协议在泰国法律上无效。婚前协议的内容通常限于 财产关系与债务安排,例如财产的管理、使用、分配,但不得涉及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的条款。根据法律规定,婚前协议一旦登记,不得在婚后修改或撤销,除非经法院裁定。换言之,婚前协议在泰国确实具有法律效力,但必须 事先订立 + 登记备案,否则在离婚或财产纠纷中不被法院承认。